5173商城协议

更新时间: 2014-02-07

(一)本协议内容包括协议正文及所有5173已经发布的或将来可能发布的各类规则。所有规则为协议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与协议正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5173将就5173商城服务制定特别规则(下称“特别规则”),如特别规则与5173其他规则存在冲突,则以特别规则为准。
(二)商户在使用5173提供的各项服务的同时,承诺接受并遵守各项相关规则的规定。5173有权根据需要不时地制定、修改本协议或各类规则,如本协议有任何变更,5173将在网站上以公示形式通知予商户。如商户不同意相关变更,必须立即以书面通知的方式终止本协议。任何修订和新规则一经在5173网公布即自动生效,成为本协议的一部分。登录或继续使用服务将表示商户接受经修订的协议。除另行明确声明外,任何使服务范围扩大或功能增强的新内容均受本协议约束。
(三)商户签署或在线接受本协议并不导致本协议立即生效,经过5173审核通过并向商户发出服务开通通知时,本协议即在商户和5173之间产生法律效力。本协议不涉及商户与5173网其它用户之间因网上交易而产生的法律关系及法律纠纷。
二、定义:
“5173网”:指由5173提供技术支持和服务的电子商务平台网站,网址为www.5173.com。
“5173网上交易平台”:指5173网上供用户发布或查询商品信息,进行信息交流,达成交易意向及向用户提供其他与交易有关的辅助信息服务的空间,有关5173网上交易平台上的术语或图示的含义,详见5173网“客服中心”里的“帮助中心”中有关内容。
“5173商城平台”:又称“5173商城”,指5173网向商户提供服务的特定空间,其URL为: mall.5173.com(或依5173根据业务需要不时修改的URL),是5173网上交易平台的一部分。
“商户及商户注册”:商户必须是符合本协议第四条规定的法律实体,如无经营资格或违反本协议第五条之声明与保证的组织不当注册为5173商户或超越其民事权利或行为能力范围从事交易的,其与5173之间的协议自始无效,5173一经发现,有权立即注销该商户商城服务账户,并追究其使用5173网服务的一切法律责任。商户注册是指商户登陆5173网,按要求填写相关信息、在线接受并同意履行本协议以最终激活其5173商城服务账户的过程。
“5173商城服务账户”:又称“5173商城账户”,即商户完成商户注册流程而获得的其将在使用服务的过程中必须与自设的账户密码共同使用的用户名,又称“5173商城用户名”或“5173商城用户名”。商户应妥善保管其5173商城服务账户及密码信息,商户不得以任何形式擅自转让或授权他人使用自己的5173商城服务账户;
“服务”:是指由乙方在5173商城平台向商户提供的互联网信息发布、商业推广及与此有关的互联网技术服务。具体服务内容如下:
1、网络信息服务:指商户根据本协议的规定利用5173网上交易平台查询商品信息、发布商品信息、作为卖方与其它用户订立商品买卖合同、评价其它用户的信用、参加5173的有关活动以及其他由5173同意提供的信息服务;
2、5173商城平台活动推荐位服务:指5173商城平台举办的商业推广活动页面中的推荐位展示服务;
3、其他服务:包括但不限于市场调研、商业推广、广告等服务,由协议方在《5173商城服务条款》或补充协议中确定。
5173保留在任何时候自行决定对服务及其相关功能、应用软件变更、升级的权利。5173进一步保留在服务中开发新的模块、功能和软件或其它语种服务的权利。上述所有新的模块、功能、软件服务的提供,除非5173另有说明,否则仍适用本协议。服务随时可能因5173的单方判断而被增加或修改,或因定期、不定期的维护而暂缓提供,商户将会得到相应的变更通知。商户在此同意5173在任何情况下都无需向其或第三方在使用服务时对其在传输或联络中的迟延、不准确、错误或疏漏及因此而致使的损害负责。
“5173商城服务条款”由协议方另行签署的确认与本协议服务有关的各项个性化规定的契约文件。如5173商城服务条款内容与本协议内容存在冲突,以5173商城服务条款内容为准。
三、证明文件提交:
(一)证明文件提交:商户欲使用本协议下服务,必须向5173提交其在申请服务时提供信息的相关证明。具体证明信息内容如下:
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税务登记证复印件;
3、商户出具的证明联系人获得商户授权的证明;
4、其他5173认为需查验的信息。(根据商户经营类别的不同查验不同的信息)
(二)信息变更的通知:协议期内,上述信息(包括相关证明文件)的任何变更商户都应及时通知5173,如上述信息变更后使得商户不再具备履行本协议的情形出现时,5173有权立即终止或中止本协议。
(三)责任条款:商户同意为其未及时的通知或更新其信息承担全部责任,商户保证其向5173提供的全部证明文件真实、准确且不存在超过时效问题(即保证所有证明文件在整个合同履行期间都处于有效期内)如因上述原因发生纠纷或被相关国家主管机关处罚,商户应当独立承担全部责任,如给5173造成损失的,商户同意赔偿其全部损失。
四、申请条件:
申请使用服务的商户必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一)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法营业执照;
(二)确认接受本协议及5173其他相关协议及管理条例,注册成为5173用户;
(三)提交了本协议第三条约定的相关证明文件并获得5173认可。
五、商户入驻条件:
1、入驻商城需要交纳一定质保金
2、提供5173账户及该账户绑定手机号、本人身份证照片、详细联系地址(以上信息请务必确保真实有效,若发现有虚假信息,5173网站有权取消商城资格);
3、拥有优质货源,优秀客服团队发货经验;
4、单款游戏在主站C2C周交易额,占最近一周该游戏总交易额的2%。
六、商城卖家管理规则:
1、周销售成功订单热门游戏不得低于300笔,非热门游戏不得低于100笔(进入http://www.5173.com/点击游戏名称选项会显示热门游戏,其余为非热门游戏);
2、每月单款游戏的销售额不得低于本月商城该款游戏的销售额指标(每月商城单款游戏的销售额指标,会通过商城客服每月月底前统一通知);
3、发布商品的定价必须符合市场规律或所属行业标准,即发布单价格不得超出市场均价1%(市场均价可以在“首页-我的5173-我是卖家-最新成交价格”中查看);
4、单款游戏下,周投诉率需低于2%,并且因卖家原因撤单情况不得高于5%;
5、单款游戏下,周无货赔付率及超时赔付率不得高于5%;
6、同一位卖家下有多个帐号不得进行共享商城资源;
7、如果在交易完成后1周内,玩家因为所购买的物品导致帐号被封,或所购买的物品被全部、部分清除(在买家可以提供确切证明的情况下),卖家需要承担一定的责任。
七、商户的声明与保证:
(一)其符合商户的申请条件,且向5173提供真实、合法、准确、有效的注册资料,并保证其诸如电子邮件地址、联系电话、联系地址、邮政编码等内容的有效性及安全性,保证5173可以通过上述联系方式与自己进行联系。同时,商户也有义务在相关资料实际变更时及时更新有关注册资料。商户保证不以他人资料在5173进行注册。
(二)其承诺遵守本协议以及所有公示于5173网站上的包括但不仅限于规则和流程、管理条例、规定等。
(三)其有合法的权利缔结本协议,使用服务。
(四)其发布于5173的所有信息真实、准确,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5173的规则。
(五)其对其发布于5173的交易信息中所涉商品有合法的销售权。
(六)其将按照不低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及其他法规、部门规章和国家强制性标准规定的要求,出售商品并提供相应的售后服务。
(七)其明示只接受5173提供的支付方式作为其通过5173网达成的交易的支付工具。
(八) 其保证在使用服务进行交易的过程中遵守诚实信用的原则,不在交易过程中采取不正当竞争行为,不扰乱网上交易的正常秩序,不从事与网上交易无关的行为。
(九)其保证在使用服务时实施的所有行为均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5173的相关规定以及各种社会公共利益或公共道德。如有违反导致任何法律后果的发生,商户将以自己的名义独立承担所有相应的法律责任;
(十) 其同意不对5173网上任何数据作商业性利用,包括但不限于在未经5173事先书面批准的情况下,以复制、传播或向他方披露等方式使用在5173网站上其他用户展示的任何资料;
(十一)其承诺拥有合法的权利和资格向5173上传有关商品销售信息并进行销售,且前述行为未对任何第三方合法权益,包括但不限于第三方知识产权、物权等构成侵害,如因其行为导致5173遭受任何第三方提起的索赔,诉讼或行政责任,其将承担相应责任并使5173免责。
(十二)其任何其在线接受本协议并不当然导致本协议发生法律效力,本协议是附条件生效协议,即必须经过5173对其提交的全部资料审核通过后方可生效。同时,其认可5173有权独立的对其入驻资料、经营权限开通申请进行评估、判断。审核结果以5173评估、判断为准,其对此不持有任何异议。
(十三)其承诺不在发布的商品中使用任何未获授权品牌的关键字;
(十四)其承诺接受5173商城对其出售商品是否具有合法进货来源的不定期检查,其有义务保留其商品具有合法进货来源的相关凭证。对于无法提供合法进货来源凭证的,5173商城将根据实际情况对商品的真伪作出判断并根据本协议以及5173网相关规则进行处理,商户对此承担举证不利的后果。
(十五)其承诺接受5173商城基于商品品质控制需求对其在售商品进行的质量抽检,其承诺对5173选择的检测结果不持有异议。对于经检测证明存在质量瑕疵的商品,检测费用由商户承担。
(十六)如其店铺在规定类目下经营商品的,则其承诺不单独销售其他类目商品。
八、5173的权利和义务:
(一)5173有义务在现有技术上维护整个5173网上交易平台的正常运行,并努力提升和改进技术,使商户网上交易活动得以顺利进行;5173有权根据商户营业执照的经营范围以及商户对自己店铺经营范围的描述自行决定(调整)允许商户发布商品的5173商品类目种类和数量,商户对此不持任何异议。
(二)对商户在注册使用服务中所遇到的与交易或注册有关的问题及反映的情况,5173应及时作出回复;
(三)因网上交易平台的特殊性,5173没有义务对所有商户的交易行为以及与交易有关的其它事项进行事先审查,但如存在下列情况:
①第三方通知5173,认为某个具体商户或具体交易事项可能存在重大问题;
②商户或第三方向5173告知交易平台上有违法或不当行为的;
5173以普通非专业人员的知识水平标准对相关内容进行判别,可以认为这些内容或行为具有违法或不当性质的,5173有权根据不同情况选择删除相关信息或停止对该商户提供服务,并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四)5173有权对商户的注册数据及交易行为进行查阅,发现注册数据或交易行为中存在任何问题或怀疑,均有权向商户发出询问或要求改正的通知,或者直接作出删除等处理;
(五)经国家生效法律文书或行政处罚决定确认商户存在违法行为,或者5173有足够事实依据可以认定商户存在违法或违反协议行为的,5173有权在5173网站公布商户的违法和/或违规行为;
(六)对于商户在5173交易平台发布的下列各类信息,5173有权在不通知商户的前提下进行删除或采取其它限制性措施,包括但不限于以规避费用为目的的信息;以炒作信用为目的的信息;5173有理由相信存在欺诈等恶意或虚假内容的信息;5173有理由相信与网上交易无关或不是以交易为目的的信息;5173有理由相信存在恶意竞价或其它试图扰乱正常交易秩序因素的信息;5173有理由相信属违反公共利益或可能严重损害5173和/或其它用户合法利益的信息;
(七)商户在此授予5173独家的、全球通用的、永久的、免费的许可使用权利 (并有权对该权利进行再授权),使5173有权(全部或部份地) 使用、复制、修订、改写、发布、翻译、分发、执行和展示商户公示于网站的各类信息或制作其派生作品,和/或以现在已知或日后开发的任何形式、媒体或技术,将上述信息纳入其它作品内;
(八)5173有权根据业务调整情况将本协议项下的全部权利义务一并转移给其关联公司,此种情况将会提前7天以网站公告的形式通知商户。商户承诺对此不持有异议。
九、费用规定:
(一)商户同意,就其使用的服务向5173(或5173的关联公司)支付以下服务费用:(具体以《5173商城服务条款》约定为准)
1、技术服务费(包含年费及实时划扣部分)
2、其他商业推广或技术服务费用
技术服务费年费及实时划扣部分服务费费率规定:
1、技术服务费由年费、实时划扣部分两部分组成;
2、技术服务费年费为 元/年;商户须一次性交纳;
3、实时划扣部分以商品订单成交金额为基数根据《5173商城服务协议》附件《技术服务费率表》约定的费率计算技术服务费并实时划扣;
4、如协议期内实时划扣部分技术服务费大于 元,则免收当期的技术服务费年费,商户已经交纳的,自动转为下一年度技术服务费年费;
5、无论何种原因导致协议未到期终止,根据协议终止的具体时间,5173将已收取的技术服务费年费按照12个月平均分摊(协议已履行期间不足一个月的按照一个月计算),将协议未履行期间对应的部分向商户返还(如协议终止前实时划扣部分已经大于元,则全额返还);已履行期间实时划扣部分技术服务费如大于( 元/12)*X(其中X为实际履行期间月份),则5173将已履行期间对应的技术服务费年费部分向商户返还。
如协议方实时划扣部分技术服务费根据交易额的额度约定不同费率,则应按照超额累进制收取服务费,双方签署的5173商城服务条款另有明示相反性规定的除外。
十、商户付费条款:
(一)服务费支付方式:
1、技术服务费:除非协议方另有书面合意,技术服务费年费应由商户在服务开通之前预存于自己的5173帐号,由5173通过系统扣除。划扣成功后,服务方可开通。实时划扣部分技术服务费以商户通过5173网站达成并实际完成的交易额为基数,由5173通过系统自动向商户帐号发出划扣指令,按协议方约定的费率进行实时划扣。交易额以5173系统记录的商户交易成功的交易额为准。如发生退货情况,商户需按5173网有关规则向5173提供有效书面证据,证明退货确实已发生,5173在此前提下将向商户退还因此退货交易支付的技术服务费。
2、其他费用支付方式见5173商城服务条款或协议方另行签署的补充协议。
十一、服务的开通:
(一)服务将在以下条件满足后十五(15)个工作日(如遇节假日则顺延)内开通:
1、商户签署或在线接受本协议;
2、商户在线填写信息并最终与5173通过在线填空点击(或书面)的方式签订商城服务条款;
3、商户签署或在线接受5173网站上的包括但不仅限于规则和流程、管理条例、规定等;
4、商户向5173发出的授权书;
5、商户符合本协议第四条规定的申请条件;
6、本协议第十条规定的质保金已被成功冻结;
7、5173未向商户发出拒绝提供服务的书面通知;
(二)服务期自服务实际开通日起算。5173将按本协议规定的通知方式提前一天通知商户服务开通日。
(三)如商户签署或在线接受本协议后十五(15)个工作日内仍未满足本条第一款规定的所有开通条件,或5173因任何原因向商户发出拒绝提供服务的书面通知,则5173有权不予开通服务,本协议即告终止。
十二、质保金:
商户同意按本条款以及5173网站上的包括但不仅限于规则和流程、管理条例、规定缴存一定金额的质保金(该质保金应缴存于5173,且冻结于商户5173账户内)。
(一)质保金的额度:
各商户的具体应缴质保金数额由5173根据各商户的具体情况确定,并列明于5173商城服务条款中。
5173有权根据商户之业务变化及实际赔付情况以电子邮件通知的方式通知商户调整质保金金额,如商户未能在收到通知后的十(10)日内向其5173账户补足质保金,则5173有权立即中止或终止本协议。
(二)质保金及其管理:
1、质保金:
5173在商户在线接受本协议,并经审查确认符合申请条件后,5173可指令系统冻结其5173账户内相应的金额作为质保金。
2、质保金的管理和使用:
除质保金的冻结外,5173有权按以下方式就质保金的管理和使用发出指令:
1)如服务期内商户未有违反5173各项规则的行为,且至停止使用服务后三(3)个月内,商户未受到任何第三方投诉或发生交易纠纷,则5173将在上述期限届满后的十(10)个工作日内解除对质保金的冻结,本协议另有规定的除外。
2)5173可在以下情况发生时,处置质保金:
在5173网进行的交易中,如商户违反法律、法规、政策或违反其对买家的承诺致买家受损时,商户同意5173有完全的权力根据5173的判断,直接使用质保金对买家进行赔付。
在符合适用于5173商城平台的相关消费者保障服务规则的情况下,如商户未在规则规定的时间内向买家履行相关义务,则5173有权依其独立判断,直接使用质保金向买家退款。
3) 如商户违反本协议和/或5173网站上的包括但不仅限于规则和流程、管理条例、规定等,给5173造成任何损失(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赔偿、诉讼费用、律师费用等),或根据5173的相关规则规定,应向5173支付违约罚金(罚金),则5173有权直接从质保金中扣除相当于5173损失的金额或违约罚金(罚金),质保金不足以赔偿的,5173可继续向商户追偿。在损失金额不明确之前,5173有权无限期要求继续冻结该质保金,直至损失金额明确后予以结算。
3、5173如使用质保金对第三方进行任何赔付,应以书面方式(包括但不限于电子邮件、传真、QQ等)通知商户。在向商户出具的书面通知中,应说明赔付原因及赔付金额。赔付完成后,应向商户出具必要的赔付资金往来明细(以5173账户资金明细为准)。
4、在本协议有效期内,商户应使质保金总额始终保持不低于根据第十条第(一)款规定的金额,如发生赔付事件导致质保金数额减少,则5173有权继续冻结商户5173账户中的余额以补足质保金;如余额不足,则商户应在赔付发生后三(3)天内补足。质保金不足期间,5173将部分或全部暂停向商户提供服务,如逾期仍未能补足,则5173有权终止本协议。
5、如质保金不足赔付时,商户应自行支付额外的赔付金额,如因故导致5173向买家支付了超出质保金数额的款项,或5173因上述 ( 3 )项列明的原因遭受的损失高于可支配的质保金余额,则5173有权:
1)要求商户偿付5173的损失,且在指定时间内补足质保金;
2)要求将商户5173账户下的款项直接支付给5173,以补偿5173所遭受的损失;
如5173的损失通过上述二种方式仍无法弥补,则5173有权单方面终止本协议。同时5173保留通过法律途径向商户追偿的权利。
6、商户对买家、任何第三方以及5173的赔付责任不以质保金的数额为限;除对商户质保金的处置外,5173不对买家或者其他权利人承担任何其它赔付义务。
7、商户同意本条款所述质保金可以按照商户与5173共同签订的《5173商城第一期服务协议》约定之用途和程序使用。
十三、协议的终止:
(一)自然终止:如商户在线接受的5173网站上的包括但不仅限于规则和流程、管理条例、规定因任何原因终止,则本协议将同时终止。
(二)通知解除:协议任何一方均可以提前十五(15)天书面通知的方式终止本协议。
(三)5173单方解除权:
如商户违反5173网站上的包括但不仅限于规则和流程、管理条例、规定等或本协议中的任何承诺或保证,包括但不限于本协议项下的任何约定,5173都有权立刻终止本协议,且按有关规则对商户进行处罚。如或第三方多次投诉其商品质量或服务质量,则5173除有权立即终止本协议外,还有权自商户5173账户全额划扣其所有质保金,作为商户的违约金。
(四)商户在超过三十(30)天的时间内未以5173商城服务账户及密码登录5173网的,5173有权终止本协议。
(五)如非因5173的原因,商户未能按本协议及附件之规定,按期全额支付有关服务费用和/或活动费用,且在5173规定的时限内仍未支付,5173有权部分或全部中止或终止本协议。
(六)本协议规定的其他协议终止条件发生或实现,导致本协议终止。
(七)协议终止后有关事项的处理:
1、协议终止后,5173没有义务为商户保留5173商城服务账户中或与之相关的任何信息,或转发任何未曾阅读或发送的信息给商户或第三方。亦不就终止协议而对商户或任何第三者承担任何责任;
2、无论本协议因何原因终止,在协议终止前的行为所导致的任何赔偿和责任,商户必须完全且独立地承担;
3、协议终止后,5173有权保留该商户的注册数据及以前的交易行为记录。如商户在协议终止前在5173交易平台上存在违法行为或违反协议的行为,5173仍可行使本协议所规定的权利;
4、协议终止之前,1)商户已经上传至5173网站的商品信息尚未达成交易协议的,5173有权在协议终止时同时删除此项商品的相关信息;2)商户已经与另一用户就某商品信息达成交易协议的,5173可以不删除该项交易,但5173有权在协议终止的同时将协议终止的的情况通知该交易中的买方。
(九)如在协议期内,非因商户违约或过错导致本协议终止,则商户有权提交退款申请,要求5173退还未履行部分的服务费用(如有的话)至商户5173账户绑定的银行账户。其他情况下协议发生终止,未履行服务费用均不予退还。其他费用在任何情况下都不予退回。
十四、协议期限:
本协议经商户在线接受且经过5173审核通过后(或书面签署后)即告生效,除非本协议规定的终止条件发生,本协议将持续有效。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
十五、有效通知:
本协议下所规定的通知应以书面形式通过以下邮址递交收悉,通知的到达以5173收悉为准。
5173:金华市李渔路1118号创新大厦,邮编:321017
收件人:5173商城客户经理(收)
5173可自邮址向商户在5173网注册时提供的电子邮件地址发出通知。通知的送达以邮件发出为准。
十六、保密条款:
(一)本协议所称商业秘密包括但不限于本协议、任何补充协议所述内容及在合作过程中涉及的其他秘密信息。任何一方未经商业秘密提供方同意,均不得将该信息向任何第三方披露、传播、编辑或展示。协议方承诺,本协议终止后仍承担此条款下的保密义务,保密期将另持续三年。
(二)因对方书面同意以及国家、行政、司法强制行为而披露商业秘密的,披露方不承担责任;该商业秘密已为公众所知悉的,披露方不承担责任。
十七、5173的法律地位:
5173网站仅作为用户物色交易对象,就物品和服务的交易进行协商,以及获取各类与交易相关的服务的信息。本协议的签署并不意味着5173不对商户行为的合法性、有效性及商品的真实性、合法性和有效性作任何明示或暗示的担保。商户因进行交易、获取有偿服务或接触5173网服务器而发生的所有应纳税赋,均由商户自行负责支付。
十八、有限责任:
(一)服务将按"现状"和按"可得到"的状态提供。5173在此明确声明对服务不作任何明示或暗示的保证,包括但不限于对服务的可适用性,没有错误或疏漏,持续性,准确性,可靠性,适用于某一特定用途之类的保证,声明或承诺。
5173对服务所涉的技术和信息的有效性,准确性,正确性,可靠性,质量,稳定,完整和及时性均不作承诺和保证。
(二)使用服务下载或者获取任何资料的行为均出于商户的独立判断并自行承担风险。每一个商户独自承担因此对其电脑系统或资料灭失造成的损失。
(三)不论在何种情况下,5173均不对由于Internet连接故障,电脑,通讯或其他系统的故障,电力故障,罢工,劳动争议,暴乱,起义,骚乱,生产力或生产资料不足,火灾,洪水,风暴,爆炸,不可抗力,战争,政府行为,国际、国内法院的命令或第三方的不作为而造成的不能服务或延迟服务承担责任。
(四)不论是否可以预见,不论是源于何种形式的行为,5173不对由以下原因造成的任何特别的,直接的,间接的,惩罚性的,突发性的或有因果关系的损害或其他任何损害(包括但不限于利润或利息的损失,营业中断,资料灭失)承担责任。
1、使用或不能使用服务;
2、 通过服务购买或获取任何商品,样品,数据,信息或进行交易等,或其他可替代上述行为的行为而产生的费用;
3、未经授权的存取或修改数据或数据的传输;
4、第三方通过服务所作的陈述或行为;
5、其它与服务相关事件,包括疏忽等,所造成的损害。
十九约责任:
(一)商户同意赔偿由于使用服务(包括但不限于将商户资料展示在网站上)或违反本协议而给5173造成的任何损失(包括由此产生的全额的诉讼费用和律师费)。商户同意5173不对任何其张贴的资料,包括诽谤性的,攻击性的或非法的资料,承担任何责任;由于此类材料对其它用户造成的损失由商户自行全部承担。
(二)商户承诺,不会采取任何手段或措施,包括但不限于明示或暗示用户或通过其他方式转移其可以通过5173商城平台在线达成的交易,或达成交易后不经由5173帐号收取交易金额,以规避向5173支付相关服务费用。否则将视为严重违约,5173将有权立即终止本协议,并将其质保金作为违约金予以划扣,还可就违约行为向商户追偿。
(三)除本协议及5173网规则另有约定之外,如一方发生违约行为,守约方可以书面通知方式要求违约方在指定的时限内停止违约行为,并就违约行为造成的损失进行索赔,如违约方未能按时停止违约行为,则守约方有权立即终止本协议。
二十、争议解决及其他:
(一)本协议之解释与适用,以及与本协议有关的争议,均应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予以处理,并以金华市中级法院为第一审管辖法院。
(二)如本协议的任何条款被视作无效或无法执行,则上述条款可被分离,其余部份则仍具有法律效力。
(三)5173于商户过失或违约时放弃本协议规定的权利的,不得视为其对商户的其他或以后同类之过失或违约行为弃权。
附1:商城用户遵守规则
1、满足商城的入驻所有条件。
2、开始竞标之前先招募,有意向卖家联系客服报名,再统一时间开始竞标,若招募期间没有联系客服的,不能参与竞标。
3、游戏币频道商城固定位置以竞标的方式举行,最后竞标成功的卖家,5173将直接从该账户扣取竞标成功价。
4、竞标成功的卖家只能发布自己竞标成功的游戏(大区),其他游戏(大区)不得发布,若发布,将暂时关闭商城,并且竞标金额不退还。
5、《WOW》 《永恒之塔》竞价成功显示两个位子(一个阵营一个位子)《御龙在天》服务器互通,显示一个位子
6、每款游戏有5次竞价机会,只告诉排名不告诉价格,出价时间不得超过5分钟,若超过当做自动放弃 。
7、竞价成功卖家必须开启商城保权,超时和无货赔付(各10元一单),其中超过20分钟算超时
8、商城违规卖家不得参加竞标。
附2:商城卖家惩罚制度:
1、出现超时赔付或者无货赔付订单时,会从质保金中扣除10元/订单(每周赔付订单不得超过10笔,卖家被关闭商城资格后,剩余质保金会如数退还);
2、凡是触犯卖家违规条例中任何一条,停止销售24小时;
3、若一月未达规定销售笔数或销售额,则取消商城资格;
4、卖家自行要求退出商城,即质保金退还日起,6个月内不得再入驻商城;
5、商城有权利对发布单价高于市场均价10%的商品进行强行撤销,卖家需在商品下架当天将价格调整至市场均价重新发布,若不调整则停止销售48小时;
6、交易过程中出现恶意辱骂客服现象,停止销售48小时;
7、卖家需主动维护库存,出现负库存现象判定为卖家责任,停止销售24小时;
8、卖家不得在5173全站进行倒货买卖,一经发现取消商城资格并永久不得入驻商城;
9、不得出现分流引导现象(分单引导:主动引导买家去其他交易平台或者其他途径交易),一经发现取消商城资格并永久不得入驻商城;
10、卖家在买家下单、支付过程中,禁止恶意篡改发布单价格,一经发现取消商城资格并永久不得入驻商城;
11、如商城某款游戏即将停止运营,管理将在游戏停运前三天通知到相关卖家。
12、未按订单要求发货的,视为发货不足;因卖家发货不足产生买卖家纠纷的,卖家必须在5173客服人员要求卖家出具凭证之时起10分钟内提供凭证,10分钟内未提供判定为不足。
13、卖家一周出现3次发货不足取消商城资格。
14、凡用户购买商城商品,3天内物品被找回或者被官方没收等,一经查证属实,均由卖家全额赔款。
15、卖家在订单发布前须仔细核对发布数量、价格,由于卖家发布错误造成的损失,由卖家自行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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